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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言情小说->《金主没行情》->正文
第二章

    “什么?你要包养我,一个月一百万英镑,随传随到不得拒绝,你……你……你下流,我罗妮娜就算流落街头当乞丐,也不当兽欲下的妓女,你死了这个心吧!”

    地!

    又重又狠的巴掌落在左颊上,明显的五爪鲜印当下浮现,占据大半张脸,即使想遮也掩饰不了,鲜明的痕迹任谁都能看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可见力道用得有多重,像在报杀父之仇似,完全看不出是出自一位所谓的弱女子手中,这一掌落下的震撼力绝对不容小觑。

    而她还不只使出这一记阴招而已,临走前顺便用十公分高的尖细鞋跟往他牛皮制皮鞋上狠狠旋踩一脚,这才满意地带著胜利者姿态,在爱慕者的簇拥之下翩然离去。

    望著屋外的雨不断打向格子玻璃窗,靠著窗边的书桌、翻阅书籍的杭特忽地阖上书,拉开缎布沙发椅,起身打开一小格窗户,让外头的风雨飘进来。

    不知是错觉,或是感觉到当时的错愕,隐隐作痛的脸颊似乎发著烫,热呼呼地一如刚受痛时,微生的痛楚让人很难忘怀那时的情景。

    “罗妮娜……”

    好个有爪的猫儿,居然敢对他动粗,而且在众目睽睽之下让他背上黑锅,成了奸佞卑劣的小人,仗恃权势胁迫她屈从。

    从来没有人有胆如此对待他,丹顿家族虽未有贵族封号,可是在英国却是有四、五百年历史的古老家族,最远可追溯到伊莉莎白一世女王,他们一直是皇室近臣,备受重用,对于财经、政治、经济都有不小的贡献。

    而她不过是个出卖色相,在伸展台上卖弄风情的模特儿罢了,竟然敢不知死活地挑衅他。

    到目前为止,杭特还不晓得她动手的理由为何,但是不可否认的,她确实勾起他狩猎的兴趣,比起温柔却逆来顺受的杜兰莎,她的确更具挑战性,而且也更美。

    在道德感束缚下的男子身躯,隐藏著一头狂猛的巨兽,它平时沉睡在礼教的铁笼里,未经剧烈变动不轻易清醒,长期蛰伏著,未有动静。

    “呃,我今天的表现是不是让你感到不满意?为什么你宁愿淋雨也不愿回到我温暖的床上?”

    一只纤细的小手企图关上窗,大掌一按将其拿开,以手心盛接雨水再任其由指间滑落。

    “你做得很好了,杜兰莎,回房里睡觉。”他的神情十分冷淡,明摆著不希望有人打扰。

    这是位于加纳利码头附近的一间两层楼公寓,占地不大,约五十多坪,一楼是客厅和厨房以及小型庭园,二楼则有两间卧室、一间书房,和一般家庭没两样,杭特长期包养的情妇杜兰莎,以及她的三名子女的居所,一切生活开销皆仰赖他供养。

    而杭特只在有需求的时间上门,不管多晚,她唯一的工作便是尽全力取悦他,让他身心得到纾解,他要的很简单,身体的抚慰而已,不涉及情爱。

    说得难听点,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晓得什么是爱,这是一种陌生的情绪。

    “没有你的床铺变得寒冷无比,让我服侍你吧!今夜的你不该一个人独处。”情欲高涨的杜兰莎以丰盈双峰靠著他的背上磨蹭,手指轻柔地伸向前胸抚摸。

    “是不应该,不过……”他一把捉过她,让她横躺在大腿上,大手毫不温柔地抓住她不安的双手。“记得我才是主人,我说要的时候你才能张开大腿,反之,别来烦我。”

    一说完,他冷冷的站起,眼神极冷。

    她是他花钱买下的女人,除了身体外,她不该妄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,金钱交易的买卖随时都能中断。

    “是的,主人,我是你脚下卑微的蝼蚁,但求你施舍一点温暖。”她裸著身伏行至他跟前,自贱人格地将头靠在他腿上,双手挑逗地抚弄。

    杜兰莎是爱他的,但她不敢说出口,她知道一旦逾越了那条线,他们的关系也将宣告结束。

    她的第一次婚姻是不幸的,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了,又长年寄宿在教会办的女子学校,因此一见到年轻又俊帅的裁缝师傅,一时芳心暗动,便将身心交与对方。

    交往不到三个月便珠胎暗结,不同意他们结婚的牧师父亲甚至提议孩子生下后送人抚养,他的女儿绝不嫁一贫如洗的穷小子。

    但被爱冲昏头的她根本没法放下这段情,在情郎花言巧语的怂恿下,收拾细软与之私奔。

    可现实并未如想像中美好,一段恩爱日子过后,生活越见捉襟见肘,孩子一个个出世,他们也越来越贫困,为求三餐温饱几乎让劳力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她常想当年若没有一时冲动而嫁人,如今仍貌美的她定能与杭特匹配得上,而非拖著三个孩子,看人脸色。

    “杜兰莎,我有没有说过别来烦我这句话?”现在的她,引不起他丝毫欲望。

    一样美丽的胴体,一样楚楚动人的脸蛋,可是却像少了什么,让他感到厌烦。

    仰起头,她笑得特别妩媚。“我只是想帮你……”她见到他脸上隐隐的红痕,忍不住心疼的伸出手欲抚——

    “不要碰我的脸。”杭特眼一冷地挥开她的手。“你能帮我什么,替我挡下这一巴掌吗?”他不想让她碰触他的脸,感觉太私密了,这里……好像已被烙印上某人的记号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的话,她连死都愿意替他承受,可是他不会领情的。她苦涩地想著。“你今天的心情似乎特别烦躁,不太开心。”

    她的话说进他的心坎底,他烦闷地让雨水直接打在脸上。

    “虽然我的身分很低贱,但我是个好听众,你若心里有事大可对我直言,说出来会比闷著好过些。”

    其实她也是有心机的,想藉由他倾吐心事,一点一滴渗入他的心,让他冷漠的心容许她的进驻,剽占一小块地位。

    婚姻是不敢奢望,但以他的身分,外面有几个女人是常有的事,最爱往往不是受法律保障的妻子,而是懂得迎合、满足他欲望需求的情人。

    是的,情人,她将自己定位于有情的爱人,而非贪求金钱的情妇,即使在世人眼中她仍是受人唾弃的、可以买卖的“货物”。

    “既然知道自个身分不适合就别开口,免得惹得我更烦。”她以为自己是谁,也配过问他的事?

    “可是我想替你分忧解劳呀!”她的心,受伤了,却又不肯死心地想从他身上汲取一丝丝爱意。

    “你逾矩了,杜兰莎。”他再度将试图挑起他欲火的女人拉开,单手钳握她双腕高举过头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只是想服侍你,一尽你买下我的义务。”粉舌一伸,她故意舔著唇,散发引诱意味。

    她真的害怕他不再要她,他今晚的表现实在太不寻常了,基于女人的第六感,她知道一定有事发生,而且是她不乐见的事,否则一向最爱吻遍她全身的男人怎么可能连一个吻也不给她?

    要她如何不惊不惧呢?凝望著他不受引诱转过身去的伟岸背影,杜兰莎无端生起寒颤,难道她终究得不到他的心吗?

    杭特忽地又转回来,以食指挑高她的下颚,“你还是很美,一个会让男人感到满足的女人。”

    他的指尖由颈线一路滑至腰际,在小巧的肚脐眼划了一圈,停在葱郁的金色草原上便不再往下滑动。

    “可是你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,那就是爱上我。”他想起比她更美的一头小野猫,银色瞳眸倏地转深。

    “什么你……”她顿时一抽气,发冷的四肢微微颤抖。

    “你忘了我的原则,这是你最愚蠢的一点。”她太高估了自己。

    杭特的怪癖……呃,姑且说是原则,他有很多为人垢病的原则,比如穿鞋一定先穿左脚,开门要用右手,茶几上不能摆放书报,走路时不与人同行,握手不超过三秒,讨厌猫狗之类的动物,不准它们出现在视线一百公尺内……

    他的道德观很重,有让人难以理解的感情洁癖,他相信自己将来娶的妻子必是处女,而且兼具企业家之女的身分。

    偏偏他又有旺盛的性欲,不能跳脱上帝强加于人类的考验,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固定的伴,能随时满足他的欲望。

    这方面他的原则也很严苛,一是必须是干净的身躯,没有复杂的性关系,二要非处女,温驯听话,不得有个人思想,三是绝对不能爱上他,因为女人一旦有爱就会变得善妒,一心想掌控男人的全部。

    美丽的容貌是必要的条件,没人会想花大钱找个不堪入目的丑女,男人是视觉性动物,少了一副好皮相又岂能引得起男人的“购买欲”。

    “不……我没有爱上你,我自始至终爱的人是我的丈夫伯恩,他才是我的最爱。”她慌了,拚命否认对他的情愫。

    爱上不该爱的人在痛苦之中仍掺杂了甜意,可失去了依靠的经济来源,那她这辈子就真的完了,除了倚门卖笑,她能靠什么养活自己和孩子?

    “不管你爱的是谁,以后这里我是不会再来了,公寓归你,我会汇一笔钱到你户口,若是你能一改奢靡作风,不要见到别人手拿名牌就跟著抢购,佯装上流社会的贵妇,相信三五年内衣食不愁。”

    杜兰莎脸上闪过一阵难堪,“你喜欢上别人了是不是?”

    她又问出不合身分的话语,话中透著不甘心的占有欲,杭特在金钱上的给予向来大方,若她不爱慕虚荣,一心要和真正的贵夫人相比较,如今的她也小有积蓄,开间小服饰店自食其力不成问题。

    偏偏她不肯认命,以为自身的美貌该有更好的际遇,将大部分的钱花在宠爱自己身上,学人找名师修指甲,买昂贵却不实用的华丽衣服,企图改变不堪的过去,赢得赞美。

    他原本不打算回答,但看了她哀戚的神色一眼,顿时想起她三年来的抚慰,稍微迟疑了一下便开口道:“是有那么个人,让我迫切地想拥有她。”

    那个敢掴他巴掌的女人,目空一切的国际名模罗妮娜。

    “又是你的原则之一。”一次一个情妇,女人一多容易分心。她苦笑著,掩面低泣。

    杭特拎起大衣,没再看她,他冒雨冲向大街,招了部计程车往伦敦郊外另一居所驶去,“玫瑰花园”才是他的家。

    大雨一直下,独幢房子被雨幕掩去,没有回头的男人翻开书,却一个字也看不下去,他以手覆著左颊,想著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这场雨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豪雨,它连下了七天仍未停歇,似有越来越烈的趋势,庞大的云层始终在上空盘桓不去,淋得人湿答答。

    “可恶、可恶,这场雨到底要下多久,就不能稍微停一下下吗?不要再打花我的妆。”

    什么烂天气嘛!居然一直下得没完没了,气象报告明明说只有低洼地区会积水,住在高地的民众大可安心外出,绝无淹水之虞。

    结果呢那个三角眼的气象播报员播得一点也不准,她才开了心爱的莲花跑车出门,准备去跑跑山,做一次不要命的疯子,在风雨中大飙车,谁知道才转错一处岔路,她竟然迷路了,爱车还卡在谷地的泥泞中动弹不得,越下越大的雨把路面冲刷掉了,积雨越来越高,在短短一小时内,雨水由足踝满到小腿,快要漫过膝盖。

    原本想要等待救援的她只好下车涉水,冒著狂风大雨的侵袭,找户人家暂避一晚,反正她的车子肯定毁了,她家小妹绝对不会轻饶她。

    “你还在乎妆花不花呀!命都快没了,你别想著补妆。”真是受不了她爱美的毛病,不论走到哪里就只顾著那张脸。

    “唉!你不懂啦!人不美就没有希望,我的心就会像忧郁的蓝,什么事都提不起劲的只能托腮发呆,让世界慢慢地被灰色掩盖……”美人哟!你的名字是哀愁。

    “好好好,别再说了,你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,请不要动不动犯忧郁症,要是不美就没有希望,我不早就该挂了。”听她的话不吐血而亡,可见她的修为又增加了一级。

    “所以我让你当我的经纪人。”意思是她解救了她。

    桃乐丝闻言脸色乍青乍白,她狠狠地瞪向高她一个头的摇钱树,报复性地将快被风吹走的雨伞移向左侧,让令男人疯狂的性感女神淋成落汤鸡。

    当然,她不敢做得太明显,以免招来怨恨,佯装风雨太大,道路不平才颠了一下,错不在她,全怪天象太恶,连大吨位的她都难免受灾。

    不过她也遭到报应了,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卷走了唯一一把雨伞,两人都呆住了,有些愕然地望著越飞越远的小黑点,随即掉落湍急的溪流。

    这下子还真是欲哭无泪呀!本来半湿的身子湿得更彻底了,从头到脚没一处干爽,十分狼狈。

    现在若有人瞧见她的模样,铁定不相信她是美的化身,众人痴迷如狂的梦幻女神,根本是在泥水中打滚的疯婆子,乱成一团的鬈发全贴黏在面部和细颈上,和山里的野人没什么差别。

    “呃!相信我,你还是很美,虽然发塌了、妆花了,美人的气质依然在,你是上帝最宠爱的儿女。”主呀!原谅我说谎了。

    “我信菩萨。”一张开口,雨水灌进口中。

    “……菩萨是好人,一定会保佑你。”桃乐丝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安慰她,因为她从随身的小镜子看到自己惨不忍睹的鬼样。

    “不要说我是罗妮娜。”她一定要杀掉所有看过她不美时的人。

    灭口。

    桃乐丝咳了一声,非常哀怨地抹去眼眉上的雨水。“是,我不认识罗妮娜,你是来自台湾的江天枫。”

    “嗯,你可以多活几天。”泄露秘密的人都该死。

    翻了翻白眼,她该不该说“谢主隆恩”。

    一高一矮、一胖一瘦的两人不晓得在雨中走了多久,也许有一世纪,冻僵的手脚几乎快不听使唤了,全凭意志力在动作。

    滂沱大雨就像无情的爱人,说翻脸就翻脸,而且绝情得不留余地,不肯停歇地下个不停,泥土因水而变得湿滑,她们俩不知因此滑了几跤,跌出一身的青肿红瘀、擦伤破皮。

    不过桃乐丝比较惨,她得拚老命保护她的“商品”,要是江天枫有一个损伤,接下来的几场主秀就不能上了,还得赔偿天文数字的违约金。

    钱的事情还好解决,江家小妹才是可怕的人物,她光是用眼尾轻轻一瞟,没说一句重语也让人冷汗直飙,宁可徒手屠狮也不愿面对她。

    “咦!有灯?”还会动耶!不会是鬼火吧!

    “什么灯……啊!是车灯,我们有救了,快挥手,叫车子停下来载我们……咦!你要去哪里?你躲在树底下干什么?”别在这节骨眼上给她耍小脾气,她觉得自己像是随时会气爆的水球。

    衣服吸太多雨水了,重得寸步难行。

    “不美。”江天枫幽幽地吐出。

    “不美……”嘴角抽搐,眼角往上吊……

    冷静、冷静,发挥高超的忍耐力,想想这棵摇钱树每年赚进的钞票,她的新车、她的新别墅,还有预备买下的太平洋小岛,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付出代价,她绝对要控制住想掐死梦幻白痴的冲动。

    风雨打在脸上很痛,但比不上桃乐丝此时的心痛,她死捉活拉地把打算抱树同归于尽的笨女人拉到路旁,然后像逼良为娼的老鸨拉高她的长裙,露出一双举世无双的美腿。

    其实风大雨急,根本看不清前方的路况,要不是两道拉拉扯扯的身影太显目,冒死与雨相搏的计程车早辗了过去,谁会晓得横死路中间的尸体是哪号人物。

    嘎吱一声,未熄火的车子摇下车窗,想早点回去抱老婆的司机对著找死的两个泥人破口大骂。

    “下雨天还跑出来乱逛,你们活腻了是不是想死也不要拖伴,下次再跑到车子前面我就撞死你们……”真是疯了,这种鬼天气也敢出门。

    “你不知道我是谁吗?”微弱的气音很轻很轻的逸出冻紫的唇瓣,仿佛非常意外有人居然不认识她。

    “我管你是谁,离我车子远一点,两个穷鬼别把酸气带给我。”脏死了,一身泥巴。

    桃乐丝一听,气得用“熊掌”拍他车窗。“你说谁是穷鬼来著,你这没见过钞票的势利鬼,要钱是吧!我给你一把砸死你。”

    她还真砸,巴掌大的零钱包装满各国的钱币,她砸得不过瘾还踹车,捉把泥巴往雨刷一抹,让他无法视物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司机先生真怕了她,从没见过有人疯成这样,他心里还小小地打个突,猜想拦路的女人该不会刚从神经病院逃出来,会把人咬成碎片。

    他虽然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,可也怕疯子咬人,心下这般想地随即放下手煞车,不管她们是真疯或假疯,先走为快。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一阵大风打来,站不稳的江天枫像一块破布被吹向车后座,一张惨白的脸正贴后车窗,和后座的乘客打个照面。

    不知谁受的惊吓比较多,肯定不是为了不美而陷入重度忧郁的世界名模,她就贴著窗呈现半死状况,要不是快吓死的桃乐丝发挥人体极限将她剥离车窗,此时她八成还黏在车子上。

    不过车内的男人一样惊骇的眯起眼,盯著外头的女人微皱起眉,出人意表的未带雨伞开门下车,捞起一身泥的“丑八怪”端看,还让雨水冲刷半天好看清她的容貌。

    “罗妮娜?”他有些疑惑地问道,不太确定是否是她本人。

    “不是、不是,她不是罗妮娜,她是台湾来的观光客,我们的车在半路浸了水,没法发动。”桃乐丝赶紧摇头,否认到底。

    “她长得很像……”仔细一瞧又有几分不像,少了艳丽、多了楚楚可怜的纯真。

    “长得像不代表一定是她,我们家小枫要是有罗妮娜的魅力怎会落难于此,早就有巴不得献殷勤的男人赶来伸出援手了。”她咯咯地笑得像母鸡,想办法硬拗过去。

    雷电一闪,照出杭特.丹顿刀凿般的立体五官,他似有怀疑地吻上满嘴是泥的唇,让心脏差点停止跳动的桃乐丝气急败坏地直嚷嚷。

    这个人不是那天……哎哟怎么会那么凑巧又遇上,瞧他看自己的……身材时眼神怪怪地,一定骗不过了啦!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想干什么!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竟然这么下流,看我们年轻貌美就伸出狼爪,你还是不是人呀!”我捶……捶死他,这么不要脸的事也做得出来。

    天哪!他的皮一定很厚,捶得她手痛死了。

    “要不要上车?”不痛不痒的男人回头一问,便迳自抱著不言不语的小泥人坐回车内。

    “要,我家小宝贝都遭到你的挟持了,我怎么可以不跟去保护她?”怕被丢下,桃乐丝赶紧上车,口中还叨念不休地数落。

    因为风雨实在太大了,沿途还有树木倒下,因此车子的行进相当缓慢,平时一小时的车程足足走了三小时,终于见到远处一闪一闪的灯光让人著实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车子驶进平坦的车道,看似很近,其实又开了差不多五公里,一幢欧式建筑赫然在现,在狂风暴雨下它如同不倒的巨人矗立著。

    “少爷,你全身都湿透了,我先叫人帮你换下这身湿衣服,你再泡泡热水祛祛寒。”

    一板一眼的管家辛纳连忙招唤下人,眼中微透焦急和关心。

    “不用换衣了,直接把热水准备好,水温调高点,再滴进几滴祛寒的精油。”他走到一半似又想到什么回头交代,“没事不要打扰我的休息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少爷。”他恭敬地一躬身,动作极快地打理起主人吩咐的事,对主人怀中的“泥人”则视若无睹,仿佛他只是拿了一本书上楼般的平常。

    比孤儿还可怜的桃乐丝乏人关怀,站在仆从来往的大厅却没人上前问候一声,猛打喷嚏地抖著身子,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才有人注意她的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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