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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言情小说->《爱人少根筋》->正文
第七章

    动物的本能是能在第一时间发觉不对劲的讯息,尤其是雄性之间的竞争更明显,瞬间流露警戒的神情兀守一寸方地,不容外来者侵入。

    两头公鹿在发情时以角力相搏,胜者得以拥有母鹿的交配权,失败者只能黯然离去,独自在角落舔舐伤口。

    人和动物的差别在于穿上衣服、受高等教育、懂得用理性来沟通,不致扭打一团沦为笑柄。

    但本质是相同的。

    似察觉对方的意图,男人们的视线在半空中交会,激发出浓烈的电光和一丝火药味,暗中较劲的评估对方的实力,期以自身杰出的条件将其比下去。

    人可以说很肤浅的,正如眠前狭路相逢的两人,即使彼此互不相识亦无关联,但因家猫倏变为母狮的女人而陷入备战状态。

    他们都想要她,也没有人肯退让,就算她此刻的状况只能用“惨不忍睹”四个字来形容。

    “展青梅你给我过来。”命令的语气强势而霸道,段竹马不给她拒绝的余地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为什么要过去,你以为你是谁?

    她的话没机会说出口,另一道低沉的浑厚男声已抢先一步傲慢地予以回敬。

    “对女人要客气点,她不是你养的家犬,不需要对你摇尾摆首。”他还不够格。

    对嘛!对嘛!老板说得极是,狠狠地教训眼前这自以为是的家伙,为她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张牙舞爪的母狮子又变回温驯的家猫,笑得得意地依偎著优雅出众的高贵男子,乐见有人为她出头,讨回她被欺压多年的怨气。

    “我和她的事轮不到你插手,放开她。”那只放在她腰上的手特别刺目。

    她防他防得像细菌地不容他越雷池一步,却把属于他的位置给了别人。

    “不。”

    “不?”他以为他有权利对他说不吗?

    “她现在归我所管,我不喜欢闲杂人等来干扰她。”对她无益的人都该清除。

    蓝凯斯说得铿锵有力、掷地有声,沉著稳健的态度散发著王者的气势,叫人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。

    但他的对手并非池中鱼虾,对他的浑然天成的气度毫无退缩之意,目光炯然地与他直视。

    “你的认知我不赞同,我不是闲杂人等,甚至比你更有资格管她。”这男人太狂妄了,饱含威胁感。

    “是吗?”他冷笑地将一脸红豆的展青梅搂紧。“那真是遗憾,我们见解不同不相为谋,你挡路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好个卑劣行径,他休想如愿。“展青梅,你还站著像死人干什么,没听见我叫你过来吗?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叫她过去她就过去未免太没骨气了,她以前也没有听话过。

    “请别大声的吼斥她,有失文明人的礼仪。”蓝凯斯冷淡的眼清冷无波,平静得有如一潭深水。

    “我怎么对她是我们之间的事与你无关,打她还没出生前我就认识她,我们的感情不是外人可以介入的。”她属于他。

    正如青梅配竹马,天作之合。

    “她的事就是我的事。”他的表情浮现冷色,不将段竹马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“很抱歉,你以什么身分大放厥词,她还没弱智到需要别人代言。”段竹马一双凌厉的眼冷瞪蓝凯斯的怒颜。

    高瘦清朗的他没有猥琐轻浮的外表,更不是獐头鼠目的街头混混,由他浑身散发的凛然气度可见他是鲛龙之辈。

    和蓝凯斯的贵族气息完全不同,他俊朗清逸得宛如时装杂志走下来的模特儿,举手投足间带著令女人尖叫的迷人风采,俊雅的容貌不输蓝凯斯分毫。

    有机会走上萤光幕他却轻言放弃,不让私生活成为镁光灯追逐的目标,而放弃的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为了保护他青梅竹马的小情人。

    至少在他心目中是这么认为,她是他的,不可能有改变的一天。

    莫名杀出的情敌让他很不是滋味,他明明防守得几近滴水不漏,怎么还会让人有隙可趁。

    “你说呢!”让他自行定位。

    握紧拳头死贴著大腿,眼红的段竹马不想让大家当场难看。“你不是她,你不能代她决定任何事。”

    那份权利只有他能行使。

    “是吗?”他笑得极淡的俯视偷抓耳朵的展青梅。“梅,你的事是不是归我所管。”

    全身犯著痒的展青梅突然觉得背后冷飕飕的。她不会成为某人獠牙下的猎物吧?

    “呃!你说什么就是什么,我全无异议。”现在他最大,说什么都是对的。

    “展、青、梅!”这该死的笨女人,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。

    蓝凯斯低笑著拿开她抓脸的手,看向段竹马的眼却冷如寒冬。“我说过别吼她,你听不懂委婉的劝告吗?”他对不懂礼貌的人一向没什么耐性。

    “我也说过这是我跟她的事,外人无权置喙。”段竹马以同样的态度回道,伸手要将展青梅拉回。

    两人就像独木桥上的两头公羊互不退让,一个抢一个挡,同样出色的外在引人侧目,但幼稚的抢夺行为却形同孩童。

    夹在中间的展青梅有些傻眼,搞不清他们在上演哪一出荒谬肥皂剧,身为女主角,她的戏分却少得可怜,他们不觉得太抢戏了吗?

    如果在正常的情况下她会兴致勃勃的要求多加几场戏,即使剧本上没有她的台词也会想办法拗上几句。

    可是人生有些事是不能等的,譬如她一身吓人的万千星晨,挂在天上是迷人星星,但落在身上可不怎么美观。

    看来看去她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,比起好友玫瑰,她算是路边乏人问津的小野花,他们应该不会因她的“美色”起争执,可能另有她所不知情的宿仇吧!

    唉!真的好痒,痘痘都被抓破了,明天酒疹退了以后她绝对不要出门,免得让吓哭的小孩伤害到自己脆弱的心灵,要用很多很多的巧克力才补得回来。

    “你想去哪里?”

    蓝凯斯长臂一伸,拎小鸡似地把她拎了回来,离地一寸的展青梅差点喘不过来,幸好身后的大手及时松手。

    “她要去哪里轮得到你管吗?我要带她回家。”她不该离开他的势力霸围。

    擅自离家出走已是大罪一条,公然和其他男人状似亲匿更是罪加一等,不带回家严加管教,难保她不会犯下更重大的罪行。

    才几天没注意就学人红杏出墙,要不是他刚好被派去南部出差,她怎么有可能逃出他的掌控。

    “恐怕难以如阁下所愿,她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我,包括更衣、如厕。”她的时间已卖给他。

    有吗?老板更衣她帮著递衣是没错,难道他上厕所也要人传卫生纸。原来助理的工作这么命苦呀!有如古时的贴身小厮。

    “小梅子,你给我援交不成?”段竹马眼神一沉,俊容燃起黑色火焰。

    什么二十四小时都必须跟著他,他身体有残缺吗?要人像看护随时盯著。

    “祸水男你才给我闭嘴,我这姿色搞援交有人要吗?你脑袋是装了鸟大便呀?!”他还真看得起她。

    我要。两个男人用充满敌意的眼互视,心里不约而同的浮现这两个字。

    段竹马早就认定她是携手共度一生的伴侣,所以心语坚定而无彷徨,即使他常为了达到目的和其他女人发生肉体关系,但他的心意从未有过更改,就是她了。

    反倒是被自己吓一跳的蓝凯斯心底略微踌躇,无法相信他会钟情一名家世平凡的女孩,何时觉得有趣的心态起了化学反应,那份喜爱已令他沉迷。

    展青梅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成为男人争夺的目标,还以为他们穷极无聊地没事找对方的碴。

    不过她的心是偏向她亲爱的老板多些,谁叫她不小心地爱上他,而且在她没发觉他的真面目前遗落了半颗心,现在想拿回来也来不及。

    而她的“仇人”一向对她恶声恶气,这会还污蔑她搞援交,她怎能忍气吞声地任他编派不是,她也是有脾气的好不好?!

    “祸水是形容女人的,亏你念了四年中文系,文法修辞全还给老夫子了。”面对她,他习惯用凶恶的语气加以讥诮。

    因为她是懒散的草履虫,从来不在意身边来来去去的人,若不故意找她麻烦引起她的愤怒,她会像忽视其他人一般忽视他。

    其实他是爱她的,只是他一直到很多年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意,推她一下或拉她的辫子无非是小男孩喜欢小女孩的小举动,他从不知道这反而令她心生反感,

    他们走得太近了,以致他不晓得该用什么方法和她相处,老是激怒她才来后悔自己又搞砸了,和平之日遥遥无期。

    “要你管,我又不靠你养,老……蓝凯斯可没嫌我念文科的没出息,对我好得没话说。”展青梅踩著三七步用眼神睨他。

    怎样,舍弃一流大学企管系不读就是为了摆脱他,那四年她可是如鱼得水快活得很,不用担心他来破坏她惬意的大学生活。

    “那是因为脑袋空空的人最好骗,不懂人心险恶误入歧途,男人对女人好只有一种目的,我以为你不会笨得看不出鲨鱼的牙有多利。”维持风度的段竹马最想做的一件事是立刻捉她回家揍一顿,省得她识人不清。

    “你不要自己不好就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,我……”好痒,先抓一下。“人太聪明不见得能得到世界,你也有得不到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她突然冒出一句有见地的言语,冷不防在两个男人心里打了个突,似乎有什么闪了一下,却来不及悟出她的箴言。

    “梅,你别再抓了,不要忘了明天还要陪我出席演奏会。”她的情形真让人忧心。

    “演奏会?”黑眸闪了闪,段竹马蓦然想起看来有点眼熟的他,原来……

    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,有必要加以调查,查出他的底细,人一定会有弱点,不可能完美无缺。

    “可是人家真的痒得受不了,你叫讨厌鬼麦修陪你好了。”明天肯定仍见不了人,她还是别丢人现眼。

    讨厌鬼麦修?麦修若知道她在背后也这样叫他大概又会愤愤不平吧!“好。”

    “好?”他答得太爽快她反而楞住了,好像“好”得怪异。

    “给麦修的工资就从你的薪水扣。”他俯在她耳边低喃,状似情人间的低语。

    啊!怎么这样,钱是她的啦!“我不抓了,我不抓了,就算戴纸袋我也舍命相陪。”

    红毛鬼休想从她薪水袋里压出一毛钱,她宁可捐给乞丐也不肥了他荷包。

    “嗯!我的好梅儿。”他笑著在她脸上低啄了一下,无视布满颊边的可怕疹子。

    两眼燃起熊熊烈火的段竹马向前跨了一步,以手阻止蓝凯斯打算落在她唇上的一吻。

    “别得寸进尺,没人告诉你轻薄别人的未婚妻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?”自己不会再纵容他为所欲为,笨梅不懂事不代表他能容忍。

    “未婚妻?!”语气变得危险的蓝凯斯看向眼神闪烁的展青梅,扬起的嘴角森冷又骇人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没承认喔!是他们自作主张订下的。”奇怪,她怎么看到他背上多了一双恶魔的黑翼?

    “他们?”复数。

    “真的不关我的事啦!当年我还没出生嘛!他们……呃!也就是我的爸妈和他的爸妈自行决定,完全不尊重已成形的胎儿也有自主权,所以搞了个指腹为婚的乌龙。”

    她深受其害呀!

    不管走到哪里总是听见一群人围著她笑,指指点点说她是人家的童养媳、小媳妇之类,让她从小到大都没男人缘,没人敢追别人的“老婆”。

    连学校的老师同学都拿来当取笑的教材,以“长干行”为主题讨论青梅竹马的感情归向,一边主张天长地久,一边主张劳燕双飞,推她上台发表身为当事人的感言。

    甚至高中话剧社的社长因爱慕段竹马不成而由爱生恨,拿青梅竹马为话题编写一部戏,形容他们男肥女丑没人要,所以不得不凑成一对好解救天下的俊男美女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她真是受够了,巴不得改名换姓当藏镜人,直到所有人忘记她原来的名字为止。

    “指腹为婚?”眉头微颦,蓝凯斯有种回到民初的感觉。

    这年头居然还有人搞这种愚蠢的把戏。

    “我是受害最深的受害人,二十几年来没过过一天像人的生活,他们欺压我逼迫我、欺凌我、凌虐我、威吓我……”呃!她似乎说得太过头了。

    “等等,你说得太顺口了吧!我们几时让你受了这么多委屈。”她爱夸大其词的毛病老是不改。

    展青梅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装傻。“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感觉而已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”她埋怨的对象是指他吧!只有他会以欺负她为毕生乐趣。

    “梅,回饭店了。”他们已经逗留太久了。

    “饭店?”多敏感的字眼。眼半眯的段竹马面露愠色,怒视两人交握的双手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她回答得快又温顺,惹得段竹马非常不满。

    “小梅,你不回家吗?展爸、展妈可不会高兴你跟男人上饭店。”她对他要有现在一半的和颜悦色,他会把她当宝宠上天。

    “哼!心术不正的人才会想歪,我已经报备过了,你别想打小报告。”胸有成竹的一哼,她得意的扬起下巴。

    “天呀!有鬼!”

    自从麦修惊恐的大喊一声后,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他有如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,开水不冰凉、洗澡水不够热,连食物都是冰过的。

    生平第一次他了解到女人得罪不得,尤其是看起来勤快又笑口常开的那一种,耍起心机才叫人防不胜防,喝口水都会呛到。

    他怎么知道吃到泡过酒的樱桃会起疹子,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地蔓延全身,让他猛一瞧,吓得向后连跳三步,以为五星级的大饭店也有脏东西。

    就算她泡过加了茶树精油的澡也不见得改善多少,小小的红豆是不见了,可是又红又肿的抓痕真是有够难看,让她不够漂亮的脸又失色几分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他真想否认认识她,离她三尺远不做交谈,当她是隐形人漠视。

    “蓝,你想她还要瞪我多久,我要不要穿上防弹衣以防万一。”若是眼神能杀人,他起码死上一百次了。

    她每回头一次便瞪他一次,每一次瞪人的模样就像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,只要他一落单便欲除之后快,绝不让他有多呼吸一秒的机会。

    “她在关心你的身体健康,担心你有世纪黑死病一命呜呼。”调著音,蓝凯斯无暇理会他的妄想症。

    这次亚洲小提琴巡回演奏会,上一站是香港,他停留了大约半个月左右,反应热烈地要求他加演几场,可惜为他所拒。

    而台湾是母亲出生的故乡,因此他特别安排了北、中、南各开十场,预估待上一个半月时间。

    演奏会的场次分别是星期三晚上一场,星期五下午一场,周末和周日则各分晚、午两场,希望爱好小提琴的人能不会有所遗憾。

    今晚这一场是周末秀,等明天下午演奏完最后的小提琴乐曲后,他们将要移师中台湾,所以到达的乐迷人数众多,生怕明天的告别会挤进更多人潮,造成交通阻塞而延迟入场时间。

    为之一愕的麦修惊得双眼微凸,食指颤抖的指著他。“你……你居然会说幽默话?!”

    台湾的水有什么魔力,能让他变回正常人。

    “别露出蝗虫来袭的表情,我今天的心情不怎么愉快。”他眼神很淡,淡得让人几乎忽略他眼底沉淀的阴郁。

    反观令他心情不快的身影正快乐的想著整人的方式。哼唱五音不全的歌曲流露恋爱中小女人的娇俏,幸福得叫人嫉妒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,你睡眠不足。”麦修略感心虚的垂下眼,以为他晓得自己做了什么事。

    “因为她。”她怎么能笑得那么开心,他说喜欢她值得她惊喜的尖叫吗?

    蓝凯斯不为做过的事后悔,一听见她有可能成为别人的妻子,他冲动的说出心底不该说的话,就为了先一步得到她的心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很卑劣,而且近乎可耻,但他克制不住亲近她的念头,想要将她永远留在身边不放开。

    “她?”天哪!他有读心术不成,竟然知道茱莱儿会在明天早上到达。

    原本是今晚,但订不到班机只好延后,改搭凌晨起飞的班机。

    “你不觉得她太快乐了吗?整天笑嘻嘻,像是不知烦恼为何物,非常满足现况。”说出去没人相信,他竟在害怕,唯恐自己会成为夺走她笑容的凶手。

    “喔!小助理。”面色一缓,麦修松了一口气的回复正常呼吸。“满足现况不好吗?你要看不顺眼大可开除她,何必让自己心烦。”

    金眸一冷,蓝凯斯冷不防地踢他足踝。“问题是我不想让她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,不过是个小助理……”等等,不会是自己担心的那件事吧!“蓝,你没有陷下去吧?”

    “你说呢?”蓝凯斯不否认也不承认,留著疑问令人焦心。

    “拜托,别在这个时候吊我胃口,她不适合你,绝对不适合。”天和地相差何止千万里,拿十座山来垫也垫不到边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。”知道是一回事,但他的心放不下.

    “为什么我会觉得这句话藏有陷阱。”太过简单反而不简单,蓝凯斯的表情根本是为爱苦恼的男人。

    难怪他的心情受到影响,连自己这个超级王牌经纪人都有一排乌鸦飞过头顶的感觉,心头灰暗得不见光明。

    “我不要她受伤。”他会心痛。

    光是想像她的笑脸转为伤心欲绝,胸口发闷得就像有只无形的手揪紧他心脏,似要将它拖出再一举揉散,不让它再继续跳动。

    脸色一峻的麦修严肃地抿唇。“她不受伤就是你受伤,做事要果决,不要拖泥带水。”

    他的意思是别藕断丝连纠缠不清,该狠心时绝不能手下留情,拖得越久越不利,媒体会将他们的感情写得非常不堪。

    人要自私点别顾虑太多,牺牲别人成全自己是正常的事,用不著为了这点小事内疚。

    但麦修没想到他的话适得其反,演变成令他措手不及的形势。

    “我爱她。”

    砰!麦修连人带椅子往后翻,眼白上吊发不出一个音。

    “发生什么事?他是羊癫疯发作还是中风,要不要打个电话请人送口棺材来。”中式或西式棺呢?他应该先把遗书写好,人家才不会搞错。展青梅幸灾乐祸地看著麦修因打击过大而呈现的拙样。

    “不用,他这是间歇性抽搐,等一会儿会自动痊愈。”将小提琴放好,蓝凯斯将她拉坐在大腿上,双臂温柔的环抱她。

    脸微红的展青梅抑制不住上扬的笑意,头往后靠地枕在他肩膀。“你会不会太喜欢我了,人家会害羞的。”

    “害羞?”他大笑地搂紧她,低头吻上她的后颈。“你要会害羞,这世上没有端庄含蓄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喂!取笑自己喜欢的人是会遭天谴的,小心你娶不到老婆。”啊!她这样是不是诅咒到自己?

    说者无心,但听入耳中的人倏地变了神色,将她搂得更紧,几乎要折断她的腰。

    “如果我娶了别人,你会怎么样?”婚姻曾是他换取自由的筹码,此时却成了缚身的绳索。

    她不假思索的回道:“不会怎么样,顶多哭死而已,然后化身厉鬼破坏你的婚姻,让你终身不幸福、不快乐,宛如活在没有生命的地狱。”

    哭是必然的,但不致哭到断气,她有一群疼惜她的人,爱情绝不是她人生的全部,失败了她会再尝试,直到寻获真爱为止。

    “梅……”轻逸一声叹息,他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才好。“我似乎又多爱你一些。”

    他的话让她双瞳倏地发亮,情意盎然地好不开心。“多爱一些才公平嘛!因为我也爱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又抓脸了是不是?”是无奈,也是甜蜜,她的爱令他的心头沉重。

    也许真要如她所言,他将永远地活在地狱里。只因他的身边没有她。

    应该有两全其美的方法,否则他将抱憾终身。

    “哎呀!你真是杀风景,在这么罗曼蒂克的时刻你应该说甜言蜜语讨好我,而不是注意我的脸有几条抓痕。”好沮丧喔!她爱的男人一点也不浪漫。

    “咳、咳!更杀风景的人在此,你们赶快给我分开,蓝该上台了。”自己还没完全死透,他们却已当他不存在的活在两人世界。

    重新活过来的麦修将椅子扶正,他心中已做了最坏的打算,必要时他会狠下心地当起刽子手,将两人的牵连从中斩断。

    他们不会有结果的,不管曾下了多少感情,该错过的总是会错过,长痛不如短痛。

    他不会同情他们,因为爱情来得不是时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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